黄鼬

江苏去年3415人因破坏生态环境获刑21

发布时间:2024/8/9 13:36:12   

本文转自:上游新闻

盗掘古墓葬、在禁采区采沙、非法猎捕野生动物……6月6日,江苏省高院公布了年全省法院办理环境资源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例。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

.cim)记者注意到,年,因破坏生态环境,共人获刑。刑事案件中主要涉及环境污染、非法捕捞、野生动物保护、非法采矿、滥伐盗伐林木、走私固体废物等类型。其中,非法捕捞类案件数量居首位,共件。

▲年江苏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分布图。图片来源/江苏省高院

猎捕1.2万多只黄鼠狼21人获刑

黄鼬俗称黄鼠狼,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年至年,李某华、王某浪等人先后采取猎夹等方式行猎,并将捕获的黄鼬杀死后出售。李某全、王某虎明知黄鼬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仍收购黄鼬死体或皮毛1万余只,并出售给刘某明等人。

连云港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全、李某华等人以犯非法狩猎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案人员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灌南县法院审理后,以非法狩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同时判决李某全、王某虎对因非法买卖黄鼬只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万元;其他猎捕者、收购者、出售者对各自参与非法买卖或收购的黄鼬数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或与直接收购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办案法官表示,本案中1万余只黄鼬被非法猎捕、杀害,对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本案通过对李某全等21人的判决,促使社会公众更加重视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案,嫌疑人徐某健是南京市老山林场护林员,工作职责包括防止乱砍滥伐林木、防止猎杀野生动物等。年11月至年1月期间,徐某健利用职务便利,使用捕猎套猎杀河麂(俗称獐子)、华南兔、貉、野猪、河麂等多种野生动物,共10只。除一只河麂被发现时已经腐烂,其余动物均被其食用。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徐某健获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江苏盱眙法院审理杨某涛等8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图片来源/江苏省高院

盗掘4座古墓葬8人被公诉

江苏省盱眙县是地下文物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在建国以来先后发掘大量战国、两汉、宋代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古墓葬及珍贵文物,对于江苏省的历史文化、丧葬习俗、考古学文化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江苏省高院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盱眙法院办理的一起8人盗掘古墓葬案备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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