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黄鼬 >> 黄鼬的种类 >> 上世纪我国,华北地区的农业和渔业发展情况
引言
鸭子是华北农村较为普遍的一种家庭饲养动物。因为历史、特别是市场需求等原因,北平城郊农民养鸭的更为普遍一些。“北平郊外的鸭户,大别之为二种,一是以鸭为专业的,一是以养鸭为次要工作的,换言之,即以养鸭为副业的”。
以养鸭作为专业的农户,“全家从事养鸭工作,所有庭院,大部都是拿来为养鸭用的。鸭栏本用草,后改为用砖,栏内垫以稻草,依鸭之大小而分栏,小鸭则置于竹篓中,内院并专盖有一土屋以藏鸭。上世纪我国,华北地区的农渔业发展如何?
另有饲场,即以砖砌成四方形的小广场,中垫以芦席,喂时便将鸭从栏内驱入此广场中,再抛掷食料与之食,食完后便驱入水池中令之洗浴。水池即在食场之对面,用木板筑成,池旁有一井,用水即由井内吸上再灌入池中。
池底有阴沟,秽水可由之以放出,浴完后,便将鸭驱回栏中”;“北平西郊鸭户所养的鸭数,多是甚少的,在五十只以下的鸭户,竟占鸭户总数中百分之四十三点三三,而一千只以上的鸭户不过百分之十”。北平生产的鸭子,除了销售本地之外,还售往国内、外市场。
国内的主要销售市场包括四个方向,一为天津,其商贩“于一、二、三月河结冰后,便来北平贩运,多由火车载运东去,营业佳时,每月可去二三千只,不佳时只二三百只”;二为上海,其商贩“每若干年贩运一次,用船载运,但运到时死亡甚多。
二十三年度(按:民国二十三年,年)中,曾运过六七次。每次约一百多只”;三为大连,“每年五月至七月来北平收货,年运二次,每次约百余只”;四为奉天(今沈阳),“每年交易四五次,每次百余只”。而对国外的输出,主要由总行设在天津的和记公司经营,将宰杀好的鸭子装箱运往天津,再用冷气船运往各国特别是英国去。
华北地区气候适宜,桑树和蓖麻的种植普遍,适合饲养家蚕。鲁中山区、胶东半岛、豫西山地,柞树种植普遍,适合饲养柞蚕。以山东地区为例,“商周以前,已有萌芽,至秦汉而大盛”;
不过在很长的时段内,“其所产之丝绸绢缎,除为贡品外,亦仅销华北各省”;口岸开放以后,“山东丝货,初尚鲜有运销海外者,其后生丝对外贸易日盛,江浙丝厂林立,山东丝质优良,故设厂制造,运沪外销者日渐增多。”
“及至民初,政府提倡甚力,分设蚕桑学校数所于各县,以谋技术上之改进,民间亦有丝业公会之组织,海外销路益广”;民国年间的山东养蚕区域,“以铁路为中心,其左右附近皆为养蚕繁盛之地,就中尤以益都、临朐、淄川、桓台、博山、莱芜、新泰、蒙阴、滕县、莒县、菏泽、栖霞、单县、牟平、寿光、广饶等县为最盛”。
到20世纪30年代,桑蚕养殖方面,“鲁省丝茧,昔颇繁盛,惟不如苏、杭所产之纯洁。近自人造丝盛行后,鲁丝益觉不振。临朐、益都、临淄、淄川、博山、莱芜、新泰之茧,近者销益都、周村,远者可销上海”。
山东西部地区也有桑蚕养殖,郓城县“蚕桑颇称发达,计栽湖桑三千五百株,鲁桑、椹桑、荆桑等三万二千株。养蚕者三千家,年产额约一千四百余斤”。山东桑蚕的品种来源比较复杂。
胶济铁路沿线,以前蚕种为当地土蚕,质量不佳。后来采用意大利和法国的蚕种。20世纪20年代起,曾采用江苏、浙江两省的改良蚕种,但因南方蚕种不耐北方的寒冷,成功者仅占四分之一。
与此同时,日本蚕种开始引入,“采用者日众,殆因日本售种商家,承允将其所产之丝,介绍售于青岛日商丝厂,以故农民趋之若鹜”。可惜育蚕的方法仍然非常简陋,水平较高的莱芜蚕户,用秫秸建造蚕室;临朐和博山用芦苇建造蚕室,其他地方连这种设施也没有。有的将蚕种放在棉布上,有的放在被褥中,有的放在贴身的衣袋内孵化。
有人评论说:“如此而欲增加生产,不亦戛戛乎?其难哉!是故不谋改良则已,如欲改良,则非灌输科学知识不为功。
农事试验场对于此项宣传工作颇能努力。无如曩昔原设试验场六所,现因经费支绌,业已停办四处,今日硕果仅存者只有二处耳。”此外,山东还有“柞茧之蚕,长可三寸,绿色,食柞叶,名柞蚕,能作茧,名柞茧,体形亦大于普通桑蚕之茧数倍。
烟台、威海卫产绸,类制自柞蚕之丝。胶东各县,产柞蚕甚多,牟平、文登二县,所产尤伙”除胶东半岛之外,豫北、豫西、豫南的山地和丘陵,也有柞蚕养殖,而以汝州府的鲁山和南阳府的镇平、南召、舞阳、方城等县最为繁盛。
养蜂割蜜,也是华北农村的家庭副业,近代渐有发展。就山东而言,“养蜂事业晚近始渐萌芽,然胶、济二处进步迅速。青岛已有蜂场三十处,其中三处民十八(民国十八年,年)创办,十九处民十九所设,其余八处则二十年始立也。上列各场,共有蜂箱二千四百五十六具。
济南共有蜂场六十三处,计有蜂箱五千零六十四具。就海关统计观之,以上各场所采蜂种,以日本种为最多,意、美则占少数。本省蜂场均以售蜂为利薮,是以不待酿蜜而即沽之也”
野外猎捕业的发展
除家庭养殖之外,华北地区还存在处于补充地位的野生动物猎捕,包括对陆地野生动物的狩猎和对水生动物的捕捞。
其中,对陆地野生动物如野兔、黄鼬的狩猎和对河湖淡水鱼、虾的捕捞,多属农民农闲时补贴家用的副业生产活动,具有明显的零散而随机性,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影响较小。
据20世纪30年代初的相关调查,山东省内河淡水鱼类的常年产量约为担,仅占全省捕捞总量的4%,“由此可见,山东渔业以沿海为主,内河渔业并不十分重要”。
与此同时,沿海居民的海水捕捞,却是华北地区历史悠久而又生产集中的重要经济产业之一。海水捕捞和海上贸易、航运、盐业生产一样,是华北海洋经济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又以毗邻渤、黄二海的山东、河北两省为主。和内地农民农闲时的淡水捕捞不同,沿海州县的渔民是全力而为,耕田反倒成了他们的副业。不过直到近代,人们捕捞的水产品绝大部分仍系野生,人工养殖者很少。海水捕捞也跟陆地种田一样,收获物的多少除了与渔民的辛劳程度、捕捞工具和技术直接相关之外。
还与海洋自然环境、生物种群及资源数量的变动,有着密切的关联。正如山东荣城县志所形象描述的:“濒海渔家,隆冬彻夜结绳,早春剖冰击鲜。惊蛰以后登筏出海,动经四五十里或一二百里。
论潮汐,不分昼夜、晦明、阴晴。履牛革,衣狗皮,食糗糒,汎汎于云涛雪浪之中,风信不测。其辛苦数倍于山农。且陆地有丰歉,海滩亦然。得之则以鱼易粟,稍歉则资本不给。况贼船劫鱼,害及身命,网罟衣服犹小也。”
各种鱼类的生活习性不同,巡游到达山东沿海的时间亦即其鱼汛期也有很大的差异。据清代后期的荣城县志记载:“海族,荣最称盛,虽老渔莫能尽识。
今举其鱼之最早出而过春即无者曰餐,最晚出而逾冬犹有者曰大口,其三、四月出而常时亦间有者曰鲖、曰嘉鲯、曰海鲋,其三、四月出而过时即绝无者曰鳊、曰鲳、曰何罗、曰鲦、曰鮲、曰鲐鮲、曰鰂、曰红娘、曰绿翅、曰黄鲴、曰尉等鱼,其不拘时有者曰鲻、曰豸、曰鲇、曰鲜,其不拘时有而冬末为佳者曰鲫,其有鳔在腹者曰鮸,其有毒在肝者曰鲑······其秋末最多者曰蛇。”
民国年间的调查也证实,中国沿海的“鱼群来去,视水温为转移,春暖则由南而北,向沿岸而来集;秋凉则自北而南,循大洋以南徙”;“黄、渤间之渔场,亦视引为转移。每遇春、秋二季,各类鱼群,游息其间者较旺,乃成春、秋两期之鱼汛。但各种鱼类之汛期均有不同,而各区渔场之同一鱼类,其汛期又略有迟、早。”
“山东滨海南部之渔场,每年鱼汛期间恒较早于北部。大致各类鱼汛,春汛自二月中旬至六月中旬,而以四、五月为最旺;秋汛自九月下旬至十二月下旬,而以十月为最盛。各县各类鱼之行鱼时期,均有淡、旺之不同”。与鱼汛早晚和鱼群的巡游地点相适应,渔民捕捞也如影随形。
结语
“一、二月间,于北纬三十六至三十八度,东经一百二十三至一百二十四度间,海面水深十七至二十七寻处,捕捞大头鱼、偏口鱼等;于养马岛、崆峒岛北一带,水深十六至二十五寻处,捕捞偏口鱼、牛尾鱼、刀鱼等。三、四月间,于龙须岛、石岛、俚岛一带,水深十五至二十八寻处,用袖子网、流网、拖网,捕捞对虾、黄花鱼、刀鱼等。”
今日话题:上世纪我国,华北地区的农业和渔业发展情况是什么?